企业信息

    济宁圣佳代理记账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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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已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外资企业
    成立时间:2002
  • 公司地址: 山东省 济宁 任城区 古槐街道 古槐路64-3
  • 姓名: 丁老师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

    济宁税务申报 会计代理 海外公司注册 圣佳消费者满意单位28年

  • 所属行业:商务服务 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4-11
  • 阅读量:283
  • 价格:1.00 元/件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10000.00 件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山东济宁任城区古槐街道  
  • 关键词:济宁税务申报

    济宁税务申报 会计代理 海外公司注册 圣佳消费者满意单位28年详细内容

    济宁税务申报 会计代理 海外公司注册 圣佳消费者满意单位28年,济宁圣佳商标注册所于1993年登记注册机构。主要业务:商标注册、商标续展、商标变、商标转让、商标异议、商标答辩、商标查询、着名商标注册、马德里商标注册等。多年被评为消费者满意单位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。
      提交的驳回复审申请未能获得支持,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根据我国商标法*三十四条规定,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。商标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**有关部门批准,可以延长3个月。申请人如果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理解与适用上述规定时需注意以下问题:申请人自行申请复审时,以其自身收到复审决定书即为收到;在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复审时,则以代理机构收到即视为申请人收到。驳回复审决定书以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送,信封正面邮戳为官方寄出时间,信封背面邮戳即为“收到之日”时间,并不是指申请人或代理机构“实际取得”的时间。以驳回复审决定书邮寄信封背面邮戳为2020年3月23日为例,则申请人可在2020年4月22日当天针对商标驳回复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。
    

    http://jnsjms.cn.b2b168.com
    欢迎来到济宁圣佳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网站,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济宁任城区古槐路64-3,联系人是丁老师。 主要经营【1分钟前新】济宁圣佳代理记账有限公司(jnsjms.cn.b2b168.com)是一家专业从事:代理记账、公司代理、公司注册、会计代理、商标注册的济宁财务公司。济宁圣佳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旨在给中小企业依法、合法税筹达到合理税务筹划的综合服务机购。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,强大的资金实力,专业的管理人才,凭借合理的价格,优质的服务,完善的售后,赢得广大客户的认可,欢迎咨询!。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。 你有什么需要?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!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:济宁财务公司,济宁代理记账,济宁公司代理,济宁公司注册,济宁会计代理,济宁商标注册等,“诚信”是我们立足之本,“创新”是我们生存之源,“便捷”是我们努力的方向,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、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。